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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22:08:02
死亡后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一、父亲去世了还能做亲子鉴定吗
父亲死了还能做亲子鉴定,可以采取子代或亲代的DNA来比对。也就是通过对孩子的父伯子女辈(也就是孩子的堂兄妹)或爷爷及叔伯辈的DNA来比对确定。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
二、什么情况下做亲子鉴定
以下情况下做亲子鉴定:
1、家庭纠纷,或未婚先孕,怀疑子女不是亲生。
2、怀疑产房或育婴调错新生婴儿。
3、失散多年的家庭成员认亲。
4、出国公告,需确定要求出国者与某人有无亲生关系。
5、涉及计划生育政策,怀疑将亲生子女作为收养儿或将超胎子女给他人抚养等。
6、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亲生关系,或婴儿的生父认定。
1、个人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是不公开的,只是让鉴定委托人自己知道结果。你有权选择不出示任何证件的。你可以自己取样后送到鉴定中心,也可以直接到鉴定中心由取样,这个是个人鉴定的。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上诉的依据,但是不能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2、民间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单亲鉴定必须鉴定委托人父、孩子二方同意,(双亲鉴定则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同时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本等,由鉴定中心员工现场取样,有鉴定中心成之嘉现场作证并开具证明。成之嘉亲子鉴定提醒您,鉴定结果可以用做民间用途,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人去世了怎么做亲子鉴定
如果孩子父亲死了,可以通过提取的头发、牙齿等做亲子鉴定,也可以通过找父亲的直系亲属来做亲缘鉴定。亲子鉴定的条件包括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提出申请、被鉴定人同意。
一、如果孩子父亲死了怎么做亲子鉴定
如果孩子父亲死了,可以通过提取的头发,牙齿,组织等做亲子鉴定。成之嘉亲子鉴定提醒您,如果已经火化了,可以找父亲的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来做亲缘鉴定,也就是通过对孩子的父伯子女辈(也就是孩子的堂兄妹)或爷爷及叔伯辈的DNA来比对确定。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
二、亲子鉴定有哪些条件
亲子鉴定的条件如下:
1、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亲子鉴定申请,这是亲子鉴定的首要条件。
根据民间协商证据规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但为保证亲子鉴定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协商过程中为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法院作为中立者不能为任何一方主动采集对一方有利的证据,因此,当事人不申请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依职权进行鉴定。
2、被鉴定人同意亲子鉴定。
进行亲子鉴定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被鉴定人同意鉴定。一方面民间协商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面协商一方当事人无义务协助对方获得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亲子鉴定作为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同时,必然对另一方产生不利的协商后果,被鉴定人有权通过拒绝鉴定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协商后果。
三、上口前要做亲子鉴定吗
上口前不一定要做亲子鉴定,以下情况需要在落前做亲子鉴定:
1、无出证。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
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
4、弃儿回家上。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
死亡的宝宝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只要有组织样本在,没有被福尔马林等化学试剂处理,比如是冷冻储藏,就可以射缘相做鉴定。因为牵竞舞扯到民间鉴定,更好遮菜让出面,协同鉴定公司一起取样,保证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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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后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如果有保留父亲死亡之前留下的样本的,如头发,可以拿着样本去做亲子鉴定,如果没有保留样本,那么死亡就不能做DNA鉴定了,可以看证明或者去有关了解情况。
一、无结婚证小孩归谁
无结婚证小孩归属具体如下: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2、如果子女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以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准许;
4、已满2周岁以上的子女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失败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一、没有结婚证孩子的办理方式如下:
1、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DNA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的户籍科办理DNA,带齐父母双方DNA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证明、生育服务证。
无结婚证生孩子需要交纳规定标准的社会抚养费后才可以给子女。
二、没有结婚证办理证明方法如下:
1、未办理结婚证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
2、单亲只填写父或母一方信息,如需开据双亲医学证明需提供DNA亲子鉴定书。
综上所述,无结婚证小孩如果是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以上的子女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失败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去所在的户籍科办理DNA,单亲只填写父或母一方信息,如需开据双亲医学证明需提供DNA亲子鉴定书。
二、衡阳亲子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衡阳做亲子鉴定的流程如下:
1、做亲子鉴定之前,需要明确两个概念,个人鉴定和鉴定。两种鉴定的方法、实验设备都是一模一样的,自然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也完全一样。
(1)鉴定:是指必由相关机构出具委托书(需要成之嘉函或者法院开具的委托书),经过一系列公告程序所完成的鉴定,具有效力,可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需作为法庭证据的委托鉴定请带相关文件及身份证明亲临具备国家承认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
(2)个人鉴定(不作为法庭证据,仅您个人参考):是指要求鉴定者只是为了了解真实情况,不需要进行协商、入DNA等,可在匿名的情况下进行鉴定,起到不暴露的效果。
3、提供身份证,当事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儿童出生证等身份证及其相互关系证明的原件,以便审其真实身份;
4、委托人或被鉴定人填写登记表格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捺指纹;
5、准备好需要做亲子鉴定双方的检验品。所有人体有细胞的细胞都可以用来进行DNA鉴定,可以进行DNA检测的通常可以是口腔试子、血痕、带毛囊的毛发等,成年男人还可以是精斑等;
6、缴费抽血样,所有按照有关规定缴费的被鉴定人必须亲自到现场由专家抽样,采样过程拍照留存;
7、专注鉴定,对当事人的身份及委任状,收到全部检测要素(检体、服务费用、委托书)后即安排进行鉴定检测,时间开始是从收到样本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在七个工作日内可以得出结果,遇休息日时间顺延;
8、结果分析与反馈,委托人或被鉴定人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中心通知结果并来领取鉴定报告书,鉴定报告书仅向委托人本人发送收据。
二、不合格样品的处理
1、接案人员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样本或其他特别样本;
2、拒收的检材应及时通知送检人,并由送检人签字取回;
3、不合格样本本实验只留存一个月,如果一月内送检人没有来取样本,将对样本进行销毁。
三、鉴定常识:用途鉴定和个人鉴定有什么不同
用途鉴定和私人鉴定的鉴定方法及鉴定准确率完全相同。唯一不同之处是用途鉴定要求受检者提供指纹、照片、和身份证明,并且标本采样过程需由合法证人在场进行。私人鉴定无需提供照片或指纹,整个采样过程可以自行进行,完全保密。因此私自采集标本的DNA鉴定结果不具有效用。
可自行查询2年度国家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湖南省衡阳),名册中有鉴定中心的名字,联系方式,鉴定人员信息,以及可以开展的鉴定业务类型。可以从中选择一家进行。
四、亲子鉴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向鉴定中心鉴定申请;
2、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证明;
3、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等;
4、当事人的鉴定样本,包括当事人的毛发、血液等。
五、做亲子鉴定需要的条件:
1、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亲子鉴定申请;
2、被鉴定人同意亲子鉴定;
3、需要关系人父子、母子等人体生物样本,比如血液、毛发等。
三、鉴定鉴定结果是什么情况下不能采纳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注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3、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4、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5、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6、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7、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8、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依据】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人死后能做亲子鉴定吗
1、怎么和死去的人做亲子鉴定
如果有死者的样本就可以做,但时间比较久了,样本很难采集到,可以和死者的亲人做鉴定,如:兄妹,姐弟等
骨头可以做亲子鉴定 男方的直系亲属跟孩子做也可以 比如说姑姑 叔伯 也是可以的
如果只有死者遗留下来的样本只能个人知情亲子鉴定。 如果死者遗体还在。
2、一方死亡如何亲子鉴定
我弟弟生前怀疑孩子不是他的,我现要求做亲子鉴定,人已经埋葬,是土葬。
以此来证明我与父亲的血缘关系吗?
如果有死者的样本就可以做,但时间比较久了,样本很难采集到,可以和死者的亲人做鉴定,如:兄妹,姐弟等
3、人死了很多年能做亲子鉴定吗
朋友的父亲在2004年走失2005年就死了到现在才知道可又不知道是不是想做。
被福尔马林泡过的蜡块dna已经被破坏,普通的dna鉴定不能检验。
如果父亲不在了,可以通过提取的陈年骨头,牙齿,组织等做亲子鉴定,但具体还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如果火化的话,就比较困难了。
人死后还能做亲子鉴定吗
如果只有死者遗留下来的样本只能进行个人知情亲子鉴定。如果死者遗体还在,需要死亡证明才可以与其有效证件的亲人做亲子鉴定,是通过提取的陈年骨头,牙齿,组织等做亲子鉴定的。且被鉴定者需要年满岁,如果没有满岁需要其他年满岁监护人参与鉴定。
成之嘉人民民典法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人死后做亲子鉴定有什么用
有的人很奇怪一般都是在世时,做亲子鉴定的,其实不然人去世后也许会留有很多问题需要做亲子鉴定,但是如果已经火化了,骨灰是不能做亲子鉴定的,因为做亲子鉴定提取的DNA存在于细胞中,若按照类型来分,其是有机物质,而火化的过程温度是相当高的,遗留下来的骨灰就完全是无机物质了。从生物的角度来说,DNA是由蛋白质和RNA构成,高温使蛋白质进行变性,促使DNA信息不全,造成亲子鉴定失败。因此,骨灰是不能够用来做亲子鉴定的。那么人辞世之后该怎么做dna鉴定呢?下面亲子鉴定机构小编给大家梳理一下。
人去世后,在未被火化前,可以通过骨骼或是从鉴定者生前遗留下来的一些用品中,例如穿脏的内衣、鞋子、袜子,吸过的烟头,嚼过的口香糖,用过的牙刷,沾有精斑的内裤、床单,理蜡块或切片,人体各种体液等,提取样本进行DNA亲子鉴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检材如果被污染,或者过于微量,或者因为保存时间过长而导致DNA高度降解,就可能无法检出。
【烟头样本采集】
数量:3-5个
要求:近三天抽烟所留,干燥,无烟灰附着。将以上收集好的烟蒂放到干净的纸信封,封好,标记好身份,样本。
【口香糖样本采集】
数量:1块
要求:建议食用口香糖,咀嚼时间分钟以上,冷冻后尽快送检。
【牙刷样本采集】
数量:1个
要求:无混用情况,牙刷使用时间要2个月以上,收集好后,放到干净的纸信封,封好,标记身份,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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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肺炎疫情时期到来的第个“三八”妇女节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三八”节。许许多多的女同胞为了打赢这场防疫阻击战,不分昼夜地坚守在岗位上,向社会展示了妇女的“半边天”作用,展现了新时代妇女的风采。今年是反家暴法实施四周年,因疫情情况不能好好享受节日的妇女同胞可以借由这个时机,学习与妇女权益相关的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让我们一起走进妇女维权知识200问之婚姻家庭关系篇。
1、我国的婚姻制度是什么?
成之嘉人民第二条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平等的婚姻制度。
2、对双方的结婚年龄有规定吗?
第六条有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结婚是否必须要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政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只有办理登记领结婚证才是合法夫妻,在上才会受保护。
4、结婚登记需要带上哪些证件?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双方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DNA本原件到其中一方DNA所在地的人民政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结婚。
5、不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能受到的有效保护吗?
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再次明确:结婚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不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将无法受到的有效保护。不经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事实上就是非婚姻状态,其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受到的有效保护。
6、哪些情形是禁止结婚的?
根据我国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
7、出现哪些情形可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根据十二条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8、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婚姻?
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9、男方或女方受到胁迫结婚该怎么办?
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0、自愿协议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吗?
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11、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理离婚?
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婚姻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证明等材料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12、返还婚前彩礼的情形有哪些规定?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成之嘉人民〉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吗?
协商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存在谁吃亏的说法。
14、离婚无过错方可要求有过错一方损害赔偿吗?
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义务帮助吗?
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6、人离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因配偶患有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夫妻生活的,应准予离婚。对引起的离婚,无论是什么情况,都应首先解决好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治疗等问题后,方准予离婚,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哪些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配偶要求离婚有哪些规定?
十三条规定:现役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同意,但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20、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
我国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21、以离婚为前提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
上述财产分割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的,若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约束力。
22、非法同居及所生子女纠纷如何解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协商来解决。
2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如何分?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4、婚前购房由父母出资,出资款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5、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时房产归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6、婚后住公婆的房,离婚时有份分房产吗?
没有份,公婆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7、遗嘱继承的财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8、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如果有上述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29、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是共同财产吗?
个人财产在双方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常见孳息有: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股权分红。
30、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如何分配?
如果双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31、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
32、已离婚夫妻财产能再次分割吗?
夫妻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自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3、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34、上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况: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3)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属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应由个人清偿。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不受保护。
35、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偿还债务时,应当保留夫妻双方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居住房屋。
36、遭遇家庭暴力能否向法院提出离婚协商?
可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7、因家庭暴力提起离婚协商的,受害人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协商时或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38、拒绝履行亲子鉴定有什么后果?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存在与否并已提供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存在或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39、无行为能力人婚姻权益受侵害怎么办?
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如父母可以依照特别程序向人民法院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关系后,父母可以作为监护人代理无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协商。
40、夫妻出资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4016年广西二孩放开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2016年1月日,自治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对于二孩政策做了如下规定:
第十三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子女。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乡镇人民政策或者城办事处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过的;
(4)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设的人民政策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因伤致残,经依法鉴定,不能成长为正常力或者丧失能力的;
(6)夫妻双方定居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且连续居住十年以上,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7)、法规和自治人民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
夫妻一方为本自治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直辖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五条: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款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持夫妻双方的DNA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策或者城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策或者城办事处批准领取再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42、二孩政策放开后还有独生子女政策吗?
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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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妇女维权知识200问广西壮族自治妇女联合会编印版
经开妇联提醒广大妇女朋友,如遇家暴或是发现家暴现象,要积极寻求就近妇联组织帮助。可拨打南宁妇联维权电话:-5503320、或拨打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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