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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15:52:42
亲子鉴定的规定包括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什么情况可以要求做亲子鉴定,以及男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后果以及父母一方起诉否认亲子关系的处理。
一、亲子鉴定的规定
亲子鉴定的规定如下:
1、关于确认非婚生子女生父中男方拒做亲子鉴定如何处理的答复: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男方)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法庭可以根据查证属实并排除人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证据,推定原告的协商请求成立。
二、亲子鉴定方法
1、传统的亲子鉴定是进行血型测试。成之嘉亲子鉴定提醒您,一般孩子6个月以上才可以做,并需要大量的血液样本。
2、DNA亲子鉴定测试。DNA亲子鉴定是通过人体任何组织取样(例如口腔上皮细胞取样),也可以在孩子未出世前进行。
3、SNP检测。当前DNA亲子鉴定利用人类基因组中的重复碱基序列(STR作为第二代分子标记)和PCR技术进行个体识别,但STR具有很大的局限性,SNP是代分子标记技术是将来的发展方向,美国911辨认即利用了此技术
三、亲子鉴定需要的材料
1、向鉴定中心鉴定申请。
2、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证明。
3、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等。
4、当事人的鉴定样本,包括当事人的毛发、血液等。
做亲子鉴定的规则有哪些
(一)要做好人员的准备
1、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2、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子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鉴定者一般要求说理由;
3、被鉴定人应了解自己或近亲属有无遗传史,为鉴定提供参考(有遗传史的易于基因变异);
4、被鉴定人年龄在半岁以上。
(二)资料的准备
1、鉴定是指(,办出国,打官司等)可直接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需当面采样,所有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需要准备相应的证件(身份证,DNA簿,护照,证或者孩子的出生证等)及复印件以及1寸证件照片各3张。
2、常规检测样本:(血痕、口腔拭子、带毛囊头发)。
做亲子鉴定需要些什么材料
亲子鉴定的材料,无论是个人还是亲子鉴定,两者均需要鉴定双方标本,如:血液,毛发,特殊如羊水,骨髓等标本,但除了这些以外,两者需要提供的材料还是有不同的地方。个人亲子鉴定可以不带任何证件,是不公开的,只是让鉴定委托人自己知道结果,有权利可以有权选择不出示任何证件。亲子鉴定需要带齐相关证件完全公开的,单亲鉴定,必须鉴定委托人父、孩子两方同意,双方亲子鉴定,在委托人的父、母、孩子三方统一面对面,同时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DNA本等由鉴定中心员工现场取样,有鉴定中心成之嘉现场作证并开具证明。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依据。
做亲子鉴定更简单的办法是什么
亲子鉴定重要的测试方法:血型测试,血型测试进行亲子鉴定,主要通过对血型的检测、对比来确认亲子关系。用血型确定亲子关系的血型系统,主要有AB型血、A型血、B型血、O型血,检测的血型系统越多,准确性就越高。如果血型检测的结果表示无遗传关系,可作为否认亲子关系的。但是,如果存在遗传关系,也不能完全确定为亲子关系。目前更重要的亲子鉴定系统是DNA亲子鉴定,DNA亲子鉴定主要通过血液、毛发、口腔细胞,用于亲子鉴定。在DNA亲子鉴定中,如果所有位点完全相同,可以确认为亲子关系。如果有3个以上的位点不同,可排除亲子关系。有2个位点不同,需要考虑是否是基因突变引起,可以加做点位进行检测别。DNA亲子鉴定,否认亲子关系的准确性相当高,肯定亲子关系的准确性也相当高。
亲子鉴定涉及到夫妻双方及子女的人身、财产、名誉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涉及到亲子鉴定时,一般应坚持如下原则:一是当事人主动申请。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审判机关即使对父子关系有怀疑,也不能主动依职权委托有关部门作亲子鉴定。这是我们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必须遵守的前提和原则,也是体现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尤其童)的具体要求。只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中向法院提出作亲子鉴定的申请时,审判机关才能考虑是否启动亲子鉴定的程序。如一方或双方没有提出这一请求,即使在亲子关系上可能存在着一些问题或疑异,审判人员还是应该按正常的婚姻家庭案件来处理。二是当事人自愿。在这一问题上,当前的审判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只要一方当事人在涉及婚姻家庭纠纷中向法庭提出了亲子鉴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对其申请应予采纳和支持。其理由主要是:首先,从当事人行使权利的角度来说,申请亲子鉴定是其权利,因为对此并无禁止性规定;其次,这也确是案件审理的需要,到底是不是父子(女)关系,只有通过科学的手段才能进行辩别,也即只有通过亲子鉴定,有了明确的鉴定,法院才能正确地进行审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即使一方向法庭提出了亲子鉴定的申请,但与此同时还得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才行,在一定情况下还得经过其子女的同意才行。其理由是:首先,亲子鉴定是公民的一种人生权,在具体操作时需要双方及其子女的配合,在协商中,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地位是平等的,因此法院不可能也不应该通过强制的方法来进行鉴定。如果没有另一方的配合,要作亲子鉴定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其次,从证据的角度来说亲子鉴定也是一种证据,一方当事人有权利向法庭提供证据,但不能通过强迫另一方配合或协助来取得证据。对于亲子鉴定这一问题来说,提出申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但另一方当事人从上有权予以拒绝。再次,亲子鉴定涉及到很多的和社会问题,特别是涉及到社会的稳定。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不宜多提倡作亲子鉴定。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三是视情况征求子女意见。亲子鉴定不仅仅是涉及到夫妻二人的事情,实际上更多的是涉及到该子女当前和将来的成长和生活。子女是无辜的,夫妻双方所作的一次亲子鉴定,有可能对他们带来一辈子的负担和包袱。因此在是否作亲子鉴定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征求子女的意见。笔者认为应以该子女是否年满十周岁为分界线。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的规定是无行为能力人,是否作亲子鉴定可以以其父母决定为主,但如该子女已达到十周岁以上,一定要征求其意见,如其不同意作鉴定,人民法院不应同意申请人作亲子鉴定的请求。四是从严掌握。亲子鉴定涉及到亲情、婚姻、财产、名誉等多方面的问题,应从有助于建设和睦、团结的家庭,有利于整个社会良好的风尚和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及成材角度出发,必须从严掌握。同时,作亲子鉴定时一定要做到程序合法,即整个鉴定过程都必须符合的有关规定,不能走捷径。只有程序合法,才能确保实体公正。
裁判要旨
案件索引
一审: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2)赣0827民初24(2年10月26日)
二审:江西省吉安中级人民法院(2)赣08民终2727(2年12月31日)
基本案情
原告刘某甲诉称:其与丈夫张某于20年2月9日结婚登记,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小孩。由于双方之间没有感情基础,经常为了生活琐事吵架,20年6月其回到娘家居住,20年7月下旬其在酒吧醉酒时与他人发生一夜情怀孕,于20年5月22日生育一子。小孩出生后,其希望通过小孩为纽带促进夫妻感情,可事与愿违,双方经常闹离婚,张某自20年12月始将小孩接走藏起来,不让其见小孩,对小孩漠不关心,导致小孩日渐消瘦,对小孩的心理健康及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为此,为了小孩的身心健康,特诉请确认小孩与张某不具有血缘关系并将小孩的监护权判给其所有。刘某甲为支持其诉请了一份2年12月10日的鉴定意见书证明该小孩经过鉴定与案外人刘某乙具有血缘关系,与张某没有血缘关系。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刘某甲、被告张某于20年2月9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刘某甲于20年5月22日生育一。2年1月,刘某甲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驳回其协商请求。婚生小孩的医学证明和户籍证明均登记张某系小孩的父亲,该小孩曾在被告家中生活,由被告父母照顾抚养,并就读幼儿园。自2年11月22日起该小孩在刘某甲处抚养。
裁判结果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于2年10月26日作出(2)赣0827民初24判决:驳回刘某甲的全部协商请求。
宣判后,刘某甲提出上诉。江西省吉安中级人民法院于2年12月31日作出(2)赣08民终2727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案例注解
一、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应以更有利于儿童利益保护为原则
亲子关系确认制度涉及亲子身份关系的推定与否认,其与继承权、抚养义务等身份性权利义务息息相关,直接影响着自然人主体的人身、财产权益。据学者统计,近年来,涉亲子关系的纠纷呈逐年递增趋势,近5年来,我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有关亲子关系的案件数量多达5975件,绝大部分(4161件)均集中于基法院。亲子关系的认定已成为家事实务热点,正因如此,新增了亲子关系确认制度,意在通过建立完善的亲子关系确认体系,保障以继承权为代表的身份权利的健康行使,并督促抚养义务等相关身份性义务的有效履行。但是如本案案情所示,实践中,以争夺孩子抚养权为目的的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开始出现。
亲子关系是建立和解除亲子身份关系的基石,其存在与否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能否享有法定的人身财产权利,以及承担相应的与道德义务,是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直接关乎子女利益、血统真实与身份安定。尤其是在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中,亲子关系否认对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权利义务影响巨大,且此类纠纷一经协商,不管其结果如何,均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伤害。我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署国,该公约第3条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更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以及相关解释和制度,也都明确了要坚持儿童利益更大。儿童利益更大亦是社会普遍认可的通行规则。因而,在关涉儿童身份利益的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中理应得到体现。即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应秉承儿童更大利益原则,以更有利于儿童利益保护为原则,在稳固子女更大利益原则的基础上,坚持血缘真实与保持家庭身份稳定为原则,以保证对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行更有利的协调。即在身份权不断被肯定的当下,亲子关系不仅关涉父母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为重要的在于它直接关涉子女包括身份认同等人格利益在内的众多权利。人民法院应以“子女更大利益”为裁判准则,在尊重当事人私生活的同时,尤其要考虑对于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护。即未成年人利益更大化原则,应当是人民法院处理涉及亲子关系的案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中,子女的权利应当得到优先考虑,并应考量亲子身份关系的安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影响。
二、关于以单方亲子鉴定报告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正当性的认定
对于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正当理由认定,应当由法官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儿童利益保护为原则,以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为基点,在充分了解亲子关系的变化会给父母、子女以及利害关系人分别带来何种后果的基础上,整合各利益群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变化,平衡保护各方权益。之所以使用“正当理由”这一概括性概念,其主要原因在于当今社会生活具有复杂性,家庭生活需要私密性。通常情况下,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原告是无过错方,旨在通过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维护其合法权益。但本案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提起否认男方与孩子亲子关系的协商,必然会激化双方矛盾,使父母子女关系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安全感和安定性,明显有损子女利益。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与孩子之间具有法定的亲子关系,即便亲子关系否认诉请成立,也仅能解决亲权真实性的问题,不能必然排除对方对子女的法定抚养权利。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抚养孩子的权利,不存在孩子抚养权争议。即便夫妻双方未来离婚,亲子关系也不是法院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唯一考量因素。也就是说,亲子关系否认与否与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没有必然联系。因而,在具有法定亲子关系的婚姻存续期间,父或母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单方亲子鉴定报告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否认对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缺乏保护的必要性和实效性。
事实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或母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单方亲子鉴定报告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否认对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对于未成年子女而言,不管更后协商结果是否得到支持,均会带来伤害。若出轨方的请求得到了支持,更终离婚时,其凭该亲子否认判决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这对于抚育孩子多年,与孩子有浓厚情感的无过错方和孩子而言,存在明显的不公。且此种情形下,法院支持原告否认亲子关系,无异于间接肯定了原告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的婚外性行为,这明显有悖公众朴素的道德共识,也有违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和社会公序良俗,不仅不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和儿童利益的保护,且极易引发此类协商聚集,甚至诱发亲子鉴定寻租现象,不仅会浪费有限的资源,而且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善良风俗。亲子关系的确认关涉夫妻双方、子女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这些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家庭内部纷争,杂糅亲情、伦理等因素,在夫妻未离婚的情形下,应当保持审慎介入状态,非必要不应进行强制干预。如本案中,刘某甲认为张某的行为妨害她对亲生子女的抚养,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该种担忧系因其与张某之间婚姻关系产生矛盾而引发,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修复婚姻关系或解除婚姻关系来一并解决。实践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允许出轨方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只会加剧夫妻感情矛盾,不仅不利于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子女的身心也会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因而,父或母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单方亲子鉴定报告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否认对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的,不具有正当性,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请,以维护家庭和睦,保障儿童心利益,实现幼有所养。
(一)单方亲子鉴定报告的效力认定
(二)否认亲子关系推定规则的适用
编写:江西省吉安中级人民法院 刘娟 彭璇
如何申请做个人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流程?
成之嘉介绍:为了保护您的,个人亲子鉴定可以匿名进行,不需要个人信息证明。具体步骤流程如下:
1、向个人亲子鉴定机构人员鉴定流程,如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可以要求做个人亲子鉴定。完了,由事先安排好鉴定时间。
2、个人亲子鉴定样本采集。可以要求个人亲子鉴定机构帮忙采集样本。如果去个人亲子鉴定中心取样一般都是取血液做检测样本。
3、缴费。个人亲子鉴定中心确定收到样本后,可通知委托人进行缴费,可现场缴费。
4、DNA检测。样本收到后送完实验进行DNA检测。
4、结果反馈。鉴定结果出来之后,个人亲子鉴定中心会按照与客户约定好的方式通知客户,如电话、短信、邮件等。鉴定报告委托人可以自行领取,也可以由个人亲子鉴定中心邮寄给客户。
做个人亲子鉴定 大概多少钱?
成之嘉介绍:个人亲子鉴定主要用于判断亲生关系,所以是没有效力的,仅供个人参考使用。个人亲子鉴定注重保护个人,可以一个人私下偷偷完成,只需要自己采集好样本然后匿名邮寄到个人亲子鉴定机构完成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准确率99.9999%,费用只需要3000元左右。
哪些东西能用来做亲子鉴定?
1、血液(血痕):采集血液时要用紫头EDTA采血管采集2~3ML,温保存寄送;采集血痕时,需要在干净医用纱布采4-5滴黄豆大小的血液印记,自然阴干(千万不可以晒干或吹风机吹干),装进干净信封并标记好信息。
2、口腔拭子:准备3根干净的医用棉签,在口腔内部脸颊一侧,上下旋转擦拭20下,用同样的方式采集第二根、根,自然阴干((千万不可以晒干或吹风机吹干),装进干净的信封标记好信息后保存寄送。
3、带毛囊的毛发:拔下5-10根的毛发,切记一定要含有肉眼可见的毛囊。
4、手指甲:在采集指甲样本时,必须先清洁干净,然后剪下接近皮肤部分,请装入全新纸袋中。
5、精液:(1)纯净的精液(保险套内的精液):将保险套内干净新鲜的精液倒在干净医用纱布上,待干后做好标记,请装入全新纸袋中;(2)混杂的精液(内裤,衣服……上的精液):将沾有精液的衣物装入全新纸袋中。
6、牙刷:必须只能是本人使用的牙刷,然后将牙刷自然晾干,请装入干净的纸袋中。
7、羊水:必须在三甲由专注的通过手术抽取3-5ml的羊水作为样本。
8、绒毛:必须在三甲由专注的通过手术提前10mg的绒毛作为样本。
关于个人亲子鉴定?
成之嘉介绍:个人亲子鉴定指的是不需要被鉴定者提供身份证件,不方便到场的情况下还可采取邮寄样品的鉴定方式。个人亲子鉴定只需要鉴定样本即可,不需要提供证件和照片。个人亲子鉴定的目的在于消除猜忌和疑虑,维护家庭的和睦稳定。
个人亲子鉴定原则?
1、个人亲子鉴定申请鉴定流程便捷。
申请个人亲子鉴定的委托人可以来个人亲子鉴定机构,或者联系本中心上门受理采样,也可以由委托人自行采集亲子鉴定样本快递到个人亲子鉴定机构。
2、个人亲子鉴定特点是准确率与鉴定完全一致。
虽然个人亲子鉴定的委托流程相对简单,但是个人亲子鉴定使用的仪器、试剂盒以及检测的方法和鉴定完全一致。本中心对委托人提供的样本和出具的负责。
3、个人亲子鉴定优势在于私密性较强,可有效保护个人。
个人亲子鉴定可以匿名委托,无需提供身份信息,也因此,个人亲子鉴定不能作为用途,仅供客户自己了解结果。
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DNA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用途(、办出国、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
以上关于“亲子鉴定规则”的全部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亲子鉴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成之嘉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