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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焦点公布亲子鉴定技术规范

2024-02-01 17:10:23

焦点公布
亲子鉴定技术规范

焦点公布 亲子鉴定技术规范大部分医院是没有做DNA亲子鉴定的,但是当地的亲子鉴定中心可以做》》》点击获取当地中心地址电话

一、亲子鉴定程序的相关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DNA 实验进行亲权鉴定所必须遵循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亲权鉴定的DNA实验,不适用于大通量数据库的比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更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更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认可准则 GA/T382-2002 法庭科学DNA实验规范 GA/T383-2002 法庭科学DNA实验检验规范

3 术语和定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亲权鉴定 Parentage Testing

亲权鉴定是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个体之间血缘关系的鉴定。

三联体亲子鉴定 Parentage Testing of Trios

被检测男子、孩子生母与孩子的亲子鉴定。

3.3二联体亲子鉴定 ParentageTesting of Duos 被检测男子与孩子的亲子关系鉴定。 注:被检测女子与孩子的亲子关系鉴定也属于二联体亲子鉴定,但本标准界定的是被检测男子与孩

子的亲子关系鉴定。

3.4 祖孙亲缘关系鉴定 Kinship Analysisof Grandparents and Grandchildren

祖孙亲缘关系鉴定是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有争议的祖父母与孙子女 血缘关系的鉴定。

3.5 遗传标记 GeneticMarker

具有多态性的基因座。用于亲子鉴定的遗传分析系统由一定数量的遗传标记组成,常用的有常染色 体短串联重复序列(STR)、Y染色体短串联重复序列(Y-STR)、X染色体短串联重复序列(X-STR)。

3.6 排除概率 Power of Exclusion, PE

对于不是孩子生父的随机男子,遗传分析系统具有的排除能力。它是遗传分析系统效能的评估指标。

3.7 亲权指数 Paternity Index,PI

亲权指数是亲权关系鉴定中判断遗传证据强度的指标。它是两个条件概率的似然比率:

PI=概率检测到当事人的遗传表型设被检测男子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d) 高速振荡5-10s,10,000-,000 r/min离心2-3min;

e) 取上清液用于扩增反应;2-8℃保存或冻存剩余DNA。

4.2.3 从毛发中提取DNA:

a) 用纯水清洗毛发;剪取毛根部分,放入1.5mLEppendorf管中;

b) 加入200µL5%Chelex100(100-200 目)及2µL10mg/mLPK(蛋白酶K),56℃保温6-8hr或过夜;

c) 高速振荡5-10s;沸水煮8min(注意毛发应浸没于Chelex液中);

d) 高速振荡5-10s;10,000-,000 r/min 离心2-3min;取上清液用于扩增反应,2-8℃保存或冻存 剩余DNA。

4.2.4 从精液中提取DNA:

a) 取精液(不少于3µL)放入1.5mL离心管内,加入200µL5%Chelex 100(100-200 目);

b) 加入2µL10 mg/mL 蛋白酶K 和7µL1mol/LDTT,轻轻混匀;

c) 56℃保温30-60min,高速振荡5-10s;

d) 10,000-,000 r/min 离心10-20s;

e) 沸水煮8min;

f) 高速振荡5-10s;

g) 10,000-,000 r/min 离心3 min;

h) 取上清液用于扩增反应;

i) 2-8℃保存或冻存剩余DNA, 再次使用时重复步骤f)-h)。

4.2.5 从精斑样品中提取DNA:

a) 适量精斑检材,剪碎后放到1.5mL离心管中;

b) 加入1mL 纯水,温保温30min; c) 高速振荡1min,用牙签去除载体; d) 10,000-,000 r/min 离心2 min;

e) 去上清仅留50µL,用无菌吸头吹打沉淀;

f) 加入5%Chelex100(100-200目)至200 µL,加入2µL10mg/mL蛋白酶K和7µL1mol/LDTT, 轻轻混匀;

g) 56℃保温60min;

h) 高速振荡5-10s,10,000-,000 r/min离心10-20s;

i) 沸水煮8min;

j) 高速振荡5-10s,10,000-,000 r/min离心3min;

k) 取上清液用于扩增反应;

l) 2-8℃保存或冻存剩余DNA,再次使用时重复步骤i)-k)。 检验程序

4.2.6 从人体组织块中提取DNA:

a) 取适量组织块,用纯水冲洗;

b) 剪碎(或研磨成碎块),加入1mLSTE 提取液(100mmol/LNaCl,10mmol/LTris-HCI,1mmol/L EDTA,pH8.0),混匀后加入20% SDS75 µL,10mg/mL蛋白酶K 40 µL,于56℃酶解至清;

c) 于1.5mL 离心管中加入200µL10%Chelex100(100-200 目),加入上述酶解后溶液20µL, 混匀;

d) 56℃保温30min; e) 剧烈振荡5-10s; f) 沸水煮8min;

g) 剧烈振荡5-10s;10,000-,000 r/min离心3min;取上清液用于扩增反应;

h) 2-8℃保存或冻存剩余DNA,再次使用时重复步骤g)。

4.2.7 从羊水中提取DNA:

a) 取羊水约1.5 mL,10,000~,000 r/min 离心5min,弃上清;

b) 在沉淀中加入200µL5%Chelex(100-200目)溶液和20 µL10 mg/mLPK,56℃保温3 hr;

c) 高速振荡5-10s,沸水浴8min;

d) 高速振荡5-10s,10,000~,000r/min 离心5min,取上清液用于扩增反应;

e) 2-8℃保存剩余DNA,再次使用时重复步骤d)。

4.3DNA 定量分析

按照成之嘉人民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382-2002和GA/T383-2002 的要求进行。

PCR 扩增与分型

.1基因座

选用多态性基因座(如STR、SNP 等类型)进行PCR扩增,其中,常染色体STR基因座宜符合如 下要求:(1)经过群体遗传学调查,多态性高,非父排除率在0.7以上。(2)经过500次以上减数分裂 的家系调查,基因座的突变率在0.002以下。目前,建议采用商品化试剂盒进行检验,检测系统的累计 非父排除率应达到99.99%以上。除常染色体基因座外,建议在需要时增加Y-STR、X-STR的检验。其 中,Y-STR系统可选择DYS456、DYS389I、DYS390、DYS389II、DYS458、DYS、DYS385a/b、DYS393、 DYS391、DYS439、DYS635、DYS392、YGATAH4、DYS437、DYS438、DYS448等基因座进行单倍型检验;X-STR系统可选用GATA2D05、HPRTB、DXS6789、DXS6795、DXS6803、DXS6809、DXS72、 DXS73、DXS7423、DXS8377、DXS8378、DXS9895、DXS9898、DXS10101、DXS104、DXS105、 DXS10074等。

.2扩增试剂

建议选用商品化试剂盒(带荧光标记的PCR体系)。若选用其它来源的扩增体系,须经验证、认可后方可用于日常检案。每批检验均应用标准样品(已知浓度和基因型的Control DNA)和(或)以前检 验过的、已知基因型的样本作为阳性对照,以不含DNA 的样本作为阴性对照。

.3 PCR体系与温度循环参数按试剂盒的操作说明书进行。

.4扩增产物的检测与结果的判读

使用荧光分析仪,对PCR产物进行毛细管电泳分析,使用等位基因阶梯(Ladder)作为参照品来 判别样本的基因型,步骤方法按照仪器操作手册。

4.5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是依据DNA 分型结果对是否存在亲权关系作出的判断。鉴定意见一般分“排除存在亲权 关系”和“支持存在亲权关系”两种情形。

4.5.1排除存在亲权关系

经过累计非父排除率大于99.99%的多个基因座的检测,发现有3个以上的基因座不符合遗传规律,可以排除亲权关系的存在。

4.5.2支持存在亲权关系

经过累计非父排除率大于99.99%的多个基因座的检测,发现基因座均符合遗传规律,此时必须计 算亲权指数PI(即似然率LR),若CPI≥10000、则支持亲权关系的存在。

4.5.2.1 累积亲权指数计算:

CPI=PI1×PI2×PI3×…×PIn(1、2、3、n代表第1、2、3、n个基因座的PI 值)

4.5. 常染色体STR体系各种遗传组合PI 值计算方法:

见表1~3、表中p、q、r分别表示等位基因P、Q、R的分布频率。

4.1采样要求

对于三联体,采集被检测男子、孩子生母与孩子的样本用于检验;对于二联体,采集被检测男子与 孩子的样本用于检验;对于祖父母与孙的鉴定案例,则采集被检测祖父、祖母、孩子生母与孩子的样本 用于检验。样本一般是血液(斑)或口腔拭子(唾液斑),其它人体生物学材料如带毛囊毛发、羊水、 组织块、精液(斑)等亦可作为亲权鉴定的样本。样本必须分别包装,注明被采样人姓名、编、采样人、采样日期等,置于冰箱冷藏或冻存。

采样时,需要填写采样单,写明委托方名称、采样日期、采样类型、被采样人姓名、、称谓、出生日期、证件码等,并拍摄被采样人照片,由被采样人在采样单上留下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纹(婴儿 可留右脚拇趾印),并签名确认(婴幼儿的姓名由其监护人代签)。

对于接受了外周血干细胞移植的当事人,应避免采集其血样作为检验材料,宜取其口腔拭子(唾液 斑)或毛发进行检验。

4.2DNA 提取

采用Chelex-100法(见如下步骤)或其它经过了验证的方法抽提DNA。若不经过DNA抽提而直接将检材用于PCR,方法必须经过验证。

4.2.1 从血样中提取DNA:

a) 在1.5mL 离心管中加1mL纯水,然后加入血样(不少于3µL血液或9mm2 血斑),小心混匀;放置30min,间歇振荡;

b) 10,000-,000 r/min 离心2-3min;小心移去上清液。若样品为血斑,则保留载体;

c) 沉淀中加入5% Chelex 100(100-200目)200µL,56℃保温30min;

d) 高速振荡5-10s;沸水浴8min;

e) 高速振荡5-10s;10,000-,000 r/min 离心2-3min,取上清液用于扩增反应;2-8℃保存或冻存 剩余DNA。

4. 从口腔刮拭物样本中提取DNA:

a) 用牙签刮拭口腔粘膜,将其放入1.5mL 离心管内,加入200µL5%Chelex(100-200 目);搅 动,使细胞脱落;

b) 56℃保温-30min; 表1 三联体常染色体STR基因座亲权指数计算公式

生母

基因型 孩子

基因型 生父基因

(推断) 被 检 父

基因型 PI值计算

公式

PP PP P PP 1/p

PP PQ Q 1/q

PP PP P PQ 1/(2p)

PP PQ Q QR 1/(2q)

PP PQ Q PQ 1/(2q)

PQ Q 1/q

PQ QR R RR 1/r

PQ QR R RS 1/(2r)

PQ PR R PR 1/(2r)

PQ

PQ PQ PQ PQ

PQ PQ PQ PQ Q

P或Q

P或Q

P或Q

P或Q QR

PP PQ PR 1/(2q)

1/(p+q)

1/(p+q)

1/(p+q)

1/[2(p+q)]

表 2 二联体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亲权指数计算公式

表3祖孙常染色体STR基因座亲权指数计算公式

4.5.2.3 Y-STR 检测系统的 PI 值计算

PI=1/f (f 指单倍型在群体中的频率)

4.5.2.4 X-STR 检测系统的 PI 值计算(见表 4、表 5)

a) 经 DNA 检测(系统的累计非父排除率在 99.99%以上),发现各基因座符合相应的遗传定律,

b) 经常染色体 DNA 检测(系统的累计非父排除率在 99.99%以上),发现 1~2 个基因座不符合相 应的遗传定律(考虑存在突变),这种情形下,应增加检测其它的高度多态性且遗传稳定的 STR 基因座; 若被检验的孩子为女孩,应尽可能对被检父母与女孩增加检测 X-STR;若被检验的孩子为,且被 检父与孩子可能的生父不属同一父系,应尽可能对被检父与增加 Y-STR 的检验。将突变基因座写 入报告书中,并按突变基因座 PI 值的计算方法(见备注)计算 PI 和 CPI 值。计算后若发现 CPI≤0.0001、 则据此排除亲权关系;若 0.0001<CPI<10000、则不排除亲权关系。

备注 1:若三联体中存在不符合遗传规律的常染色体遗传标记,如孩子的表型为 PQ,被检测男子 表型为 P"R,其中 P"比 P 小或大 1 个或 2 个重复单位(s=1或 2),µ 为该基因座平均突变率,p 为等位 基因 P 的频率,亲权指数计算方法为:

突变为1步(s=1), 则: PI =X/Y = µ/(4p) 突变为2步(s=2), 则: PI =X/Y = µ/(40p) 突变为3步(s=3), 则: PI =X/Y = µ/(p) 余此类推(见表6)

表6 三联体中存在不符合遗传规律的遗传标记时亲权指数计算实例

(以D7S820为例,平均突变率µ为0.002 )

基因座孩子生母孩子被检测父亲亲权指数

D7S820 7 7-8 9-11 µ/(4P8)

D7S820 7 7-8 10-11 µ/(40P8)

D7S820 7 7-8 11-12 µ/(P8)

D7S820 7 7-8 9 µ/(2P8)

D7S820 7-8 8 9 µ/(2P8)

D7S820 7-8 8 7-9 2µ/(4P8)

D7S820 7-8 8 9-11 µ/(4P8)

D7S820 7-9 7-9 10-11 µ/[4(P7+ P9)]

D7S820 7-9 7-9 10 µ/[2(P7+ P9)]

D7S820 7-9 7-9 8-10 3µ/[4(P7+ P9)]

D7S820 7-8 7-9 7-8 µ(1+1/3.5)/(4P9)

D7S820 9 7-8 7 µ/(2×3.5×P8)注:表中P7、P8、P9为相应等位基因7、8、9的频率 备注2:若二联体中存在不符合遗传规律的常染色体遗传标记,如孩子的表型为PQ,被检测男子表 型为P"R,其中P"比P 小或大1个或2个重复单位(s=1或2),µ为该基因座平均突变率,p为等位基因P 的频率,则亲权指数计算方法为:

突变为1步(s=1),则: PI =X/Y = µ/(8p) 突变为2步(s=2),则: PI =X/Y = µ/(80p) 突变为3步(s=3),则: PI =X/Y = µ/(800p) 余此类推(见表7) 表7 二联体中存在不符合遗传规律的遗传标记时亲权指数计算实例

d) 在祖孙关系鉴定中,经常染色体 DNA 检测(系统的累计非父排除率在 99.99%以上),若发现 1~2 个基因座不符合相应的遗传定律(考虑存在突变),应增加检测其它的高度多态性且遗传稳定的 STR 基因座;若被检验的孩子为女孩,应尽可能对被检祖母与孙女增加 X-STR 的检验;若被检验的孩 子为,应尽可能对被检祖父与孙子增加 Y-STR 的检验。若仍然只有原来的基因座不符合遗传 规律,则将这些基因座当作突变基因座处理,写入报告书中,出具“不排除存在生物学祖孙关系” 的鉴定意见。

二、亲子鉴定标准规范

亲权鉴定技术规范(GBT 37223-20)

1 范 围。本标准规定了亲权鉴定的基本要求、检验程序、亲权指数计算、鉴定意见和鉴定文书。

本标准适用于亲权鉴定机构开展三联体亲权鉴定或二联体亲权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更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A/T 383-2014 法庭科学DNA实验检验规范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亲权鉴定 Parentage testing 。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根据遗传规律分析, 对个体之间的血缘关系进行判断的活动。

三联体亲权鉴定Parentage testing of trios。被检测男子、孩子生母与孩子或者被检测女子、孩子生父与孩子的亲权鉴定。

3.3 二联体亲权鉴定Parentage testing of duos。被检测男子与孩子或被检测女子与孩子的亲权鉴定。

3.4 遗传标记 Genetic marker。具有可遗传性和可识别性的 DNA 片段、基因产物和遗传性状等。

3.5 排除概率 Power of exclusion 。PE不是孩子生父或生母的随机个体,能够被遗传标记排除血缘关系的概率。

3.6 亲权指数 Parent age index 。PI判断亲权关系所需的两个条件概率的似然比率。注: PI 计算依据如下:

4 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PE:累积排除概率(Cumulative probability of Exclusion)

CPI:累积亲权指数(Combined parentage Index)

DNA:脱氧糖酸(Deoxyribonucleic Acid)

HWE:哈迪-温伯格平衡定律(Hardy-Weinberg Equilibrium)

PCR:聚合酶链式反应(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

PE:排除概率(Power of Exclusion)

PI:亲权指数(Parentage Index)

STR:短串联重复序列(Short tandem Repeat)

X-STR:X染色体短串联重复序列(X chromosome short tandem repeat)

Y-STR:Y染色体短串联重复序列(Y chromosome short tandem repeat)

5 基本要求

5.1 鉴定机构应具有从事亲权鉴定的执业范围,且应满足如下要求:

a)定期参加亲权鉴定能力验证计划并考合格;

b)对所有影响鉴定结果的人员岗位规定相应的能力要求,包括教育、资质、培训、专注知识、技能等,并保留相关记录;制定适宜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c)依据鉴定方法和要求对鉴定人以及参与鉴定工作的人员进行监督,以评价其鉴定工作的符合性和满意程度;监督的结果应作为培训需求评价的依据之一;

d)具有能识别样本的标识系统,并确保样本在鉴定过程期间能得到持续的识别;

e)建立样本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或清理的规定,应对接收、内部传递、处置、保留、返还和清理等过程进行记录,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2 鉴定人应具有鉴定执业资格,熟悉并掌握亲权鉴定的方法和原理,并能正确评价结果。

5.3 亲权鉴定活动应包括检验(采样、DNA提取和纯化、DNA定量分析、PCR 扩增与PCR 产物分型)、亲权指数计算、鉴定意见判断、鉴定文书撰写等环节。亲权鉴定活动完毕后,应将各个环节的记录进行归档。

6检验程序。

6.1 采样要求样本的采集、包装及保存应按照以下要点:

a)对于三联体亲权鉴定,应采集被检测男子、孩子生母与孩子或者被检测女子、孩子生父与孩子的样本用于检验;对于二联体亲权鉴定,应采集被检测男子(或被检测女子)与孩子的样本用于检验;

b)样本可以是血液(斑)或口腔拭子(唾液斑), 也可以是其他人体生物学样本,如精液(斑)、带毛囊毛发、羊水、组织块等;

c)对于接受了外周血干细胞移植的被鉴定人, 应避免采集其血样作为检验样本,宜取其口腔拭子(唾液斑)或毛发进行检验;

d)样本应分别包装,注明被鉴定人姓名、编、采样日期等;

e)样本采集后应冷藏或冷冻保存;f)采样时,需要填写采样单,写明委托方名 称、采样日期、样本类型、被鉴定人姓名 、、称谓、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码等,并拍摄被鉴定人照片。采样单须在案件鉴定完毕后同其他原始技术记录一并存入档案。

6.2 DNA提取和纯化。按照 GA/T 383-2014 中附录A的方法执行。

6.3 DNA定量分析。按照 GA/T 383-2014中6.1~6.3的方法执行。

6.4 PCR 扩增与 PCR 产物分型。

6.4.1 基因座

6.4.1.1 选用多态性常染色体STR基因座进行PCR 扩增,基因座选择宜参照如下条件:

a)已有基因座定义和其特征的文献报道;

b)已实施种属特异性、灵敏性、稳定性研究;

c)已有可供使用并公开发表的群体遗传数据, 包括从有关人群中获得的等位基因频率或单倍型频率及突变率;

d)遗传方式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

e)遗传标记处于HWE状态;

f)串联重复单位为四或五苷酸。

6.4. 除常染色体STR基因座外,宜在需要时增加Y-STR、X-STR或线粒体DNA的检验。

6.4.2 PCR扩增。应选用商品化的试剂盒进行PCR扩增,每批扩增均应有阳性对照样本(已知浓度和基因型的对照品DNA或以前检验过的、已知基因型的样本)以及不含人基因组DNA的阴性对照样本。PCR 扩增体系与PCR扩增参数宜按试剂盒的操作说明书进行。

6.4.3 PCR产物分型与结果判读。使用遗传分析仪对PCR产物进行毛细管电泳。按照操作手册使用相关软件进行结果判读。

7 亲权指数计算。

7.1 三联体亲权鉴定

7.1.1 对三联体亲权鉴定样本进行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检测,基因分型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的STR基因座进行亲权指数计算的公式见表1、

7. 对三联体亲权鉴定样本进行常染色体STR基因座检测,若被检测男子(或被检测女子)的基因型不含有孩子的等位基因,按不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进行亲权指数计算。公式实例见表2、

偶尔会遇到不能分STR基因座不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的现象是源自孩子生母(或孩子生父) 或是源自被检测男子(或被检测女子)。此时亲权指数的计算应考虑突变率不相同。通常,男性突变率高于女性突变率,男性突变率可取值0.002、女性突变率可取值0.001~0.000 5、为了便于实验间的数据比较,女性突变率宜取值 0.0005、

7.2 二联体亲权鉴定7.2.1 对二联体亲权鉴定样本进行常染色体STR 基因座检测,基因分型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的 STR基因座进行亲权指数计算的公式见表3、

7. 对二联体亲权鉴定样本进行常染色体STR 基因座检测,若被检测男子(或被检测女子)的基因型不含有孩子的等位基因,按不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进行亲权指数计算。公式实例见表4、

8 鉴定意见。

8.1 鉴定人应根据检验结果和亲权指数计算结果形成鉴定意见。

8.2 鉴定意见一般分为排除亲权关系和支持亲权关系两种情形。

8.3 用于三联体亲权鉴定和二联体亲权鉴定的检测系统的累积排除概率应不小于0.9999、计算方法按照附录A。

8.4 不应根据一个遗传标记不符合遗传规律就作出排除亲权关系意见。

8.5 累积亲权指数的计算按照附录B。不符合遗传规律的遗传标记应参与计算累积亲权指数。

8.6 在满足8.3~8.5的条件下,累积亲权指数小于0.0001时,支持被检测男子(或被检测女子)不是孩子生物学父亲(或母亲)的设。 鉴定意见可表述为: 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排除被检测男子(或被检测女子)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或母亲)。

8.7 在满足8.3~8.5 的条件下,累积亲权指数大于10000时,支持被检测男子(或被检测女子) 是孩子生物学父亲(或母亲)的设。鉴定意见可表述为: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支持被检测男子(或被检测女子)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或母亲)。

8.8 在不能满足8.6或8.7时,应增加检测遗传标记。

8.9 对于补充检验的Y-STR、X-STR或线粒体 DNA检测结果,宜仅对 Y 染色体或 X 染色体或线粒体DNA 特殊的遗传规律进行描述性分析。

8.10 8.6 或 8.7中的鉴定意见是以不考虑双胞胎或者近亲情况为前提的。

9 鉴定文书。

9.1 鉴定人根据检验结果、亲权指数计算结果和鉴定意见撰写鉴定文书。

9.2 鉴定文书的格式要求宜按照主管部门或鉴定标准化委员会颁布的相关规范执行。

9.3 如果在鉴定文书里使用其他数学或词语的表达式时,应定义并解释其含义,使委托人或法庭了解其意义。如要将亲权指数值转换为传统使用的父权相对机会,应同时给出转换时所采用的前概率。 例如,某案累积亲权指数为10000时,可以表述为本案累积亲权指数为10000 ,在父权前概率为 0.5 时,父权相对机会为 99.99%。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排除概率及累积排除概率的计算A.1 PE的计算一个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有n个等位基因, 并且均为显性,则该STR基因座在三联体亲权鉴定的PE计算按照式(A.1),在二联体亲权鉴定的 PE计算按照式(A.2)。

A.2 CPE的计算亲权鉴定不止使用一个遗传标记,因而有必要知道检测系统使用的全部遗传标记对于不是孩子生父的男子,否定父权有多大的可能性,即累积排除概率(cumulative probability of exclusion ,CPE)。计算CPE的前提条件是检测系统中遗传标记相互独立。CPE计算按照式(A.3)。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累积亲权指数计算用于亲权鉴定的检测系统中有k个相互独立的遗传标记,每个遗传标记的亲权指数分别为 PI1 ,PI2 ,PI3、…,PIk时,则累积亲权指数(bined parentage index, CPI)计算按照式(B.1)。

参考文献

[1]CNAS-CL08:20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2]CNAS-CL08-A002:20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DNA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以上关于“亲子鉴定技术规范”的全部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亲子鉴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成之嘉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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