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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降温!精品推荐亲子鉴定作怎么索赔钱

2024-02-01 2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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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作怎么索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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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亲子鉴定造有哪些风险

亲子鉴定孩子不是我的怎么办…后续问题怎么解决赔偿之类的

你这个问题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点需要注意一下。

亲子鉴定是否带孩子本人前去,这个很关键。

全国大部分法院,都不认可一方拿着孩子的检材(头发)去做的亲子鉴定。

并认为,这种鉴定结果不足以证明双方不存在亲子关系。

在一方不同意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法院不会另行安排亲子鉴定,也不会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

如果你的亲子鉴定是这种程度的,建议收集其他证据进行辅助证明,比如相关聊天记录或录音。

在你确定之前亲子鉴定的有效之后。

可以在离婚协商中,要求对方返还孩子出生后至离婚之日的所有抚养费。一般会按照当地的抚养费标准进行计算。另外,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一般依据抚养时长和对方过错程度,在2万元-5万元之间。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人如何看待河南省高院亲子鉴定错误致使当事人错养儿子20余年

今天一早,朋友圈被河南省高院的答辩状刷屏了:河南省高院因95年亲子关系鉴定错误,被重庆民晓娟起诉至该渝中法院,索赔295万元,其中经济损失5万元,精神损失100万元(此前媒体报道)。河南省高院在答辩状中对主要事实没有推诿,向晓娟表达歉意,并表示尊重、接受合法公正的裁判结果,朋友圈不少人认为河南省高院”答辩状写得不错”“这才是机关面对起诉应该有的态度“。

高级法院在异地基法院被起诉,在共和国法治史上想来应该罕见。对其中的几个问题,笔者试作一点分析。

一、目前有关的事实情况

另据媒体报道,20多年过去,当年被当作亲生儿子带回来的“盼盼”,在晓娟的教育下读了,如今在外地做金融工作,生活无忧。而晓娟亲生儿子刘金心,从小无人问津,初中没有毕业便辍学,没有稳定职业,“好好的一个孩子,让何小平养废了”(晓娟语)。

二、重庆渝中法院可以受理该案么?

根据媒体报道,晓娟起诉状后,重庆渝中法院20年3月受理了晓娟的起诉并予以立案。那么,一个基法院可以受理被告为高级法院的协商么?

按照行政协商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提起行政协商;河南省高院显然不是行政机关,不适用行政协商。从媒体报道的证据来看,河南省高院95年收取了程小平(晓娟时任丈夫)00元后出具一份盖有法院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在“今收到”一栏书写“程小平”,在“交来”一栏书写“亲子鉴定费”00元,那么应当认为此时河南省高院是一个向社会公开提供鉴定服务的主体,当然可以成为协商的被告。

说句题外话,上世纪90年代公检法等机关都有自己的鉴定机构,直到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鉴定问题的决定,将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收归行政部门,并规定侦查机关根据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等,鉴定才逐步规范。

三、可以适用现行合同法、侵权法么?

该案可能主要适用关于合同、侵权的规定。现行合同法是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按照合同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需要适用82年7月1日施行的经济合同法。现行侵权责任法更是2010年7月1日起才施行的,但按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成之嘉人民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前,但损害后果出现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后的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此该案需要适用现行侵权法。

四、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

时隔多年,晓娟与河南高院的委托鉴定特别是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已难以查清,当年签订委托协议的可能性不大,甚至委托主体都存有疑问(河南省高院鉴定中称受兰考县委托,出具收条的交费人为晓娟家庭),走违约之诉的困难较大。而晓娟权利受到侵害却是显而易见的,媒体报道中晓娟以侵权为由提起协商,笔者认为是合适的。在侵权类型上,晓娟由于受鉴定影响放弃了对亲生子的寻找,并为抚养误认的孩子付出了大额财产,其精神亦受到严重损害,笔者认为其被侵害的是监护权(我国没有规定独立的亲权)、财产所有权,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五、是否已过协商时效?

86年民法通则和20年民法总则关于更长协商时效的规定是一致的:协商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河南高院的亲子关系鉴定是在96年1月日出具,显然已经过了20年更长协商时效。但是,鉴于本案跨度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延长的规定,笔者认为协商时效不应当成为问题。

六、本案的走向问题?

本案的关键点是侵权责任的构成。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归责以过错责任为原则,明文规定的无过错责任为例外,但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河南省高院在答辩中认为鉴定错误的原因为当年的技术存在明显局限性,亦即其没有明显过错。所以,查明河南省高院技术有无过错,是确定按过错责任还是公平责任进行归责的前提(此外何小平也是侵权责任人)。考虑到查明有无过错的难度、以及媒体报道中双方主张的赔偿数额相差巨大,该案调解或判决结案的可能性都不能排除。

晓娟母子的遭遇让人唏嘘。无论多少赔偿,对他们的人生都难以弥补。珍爱身边人,从此时此刻。

法院亲子鉴定出错致女子养别人儿子26年怎么看

这个案子上如何判断?我认为:

1、鉴定机构肯定要赔钱。人家花钱去鉴定,你给搞个错误的鉴定出来,首先鉴定费肯定要退。鉴定错误,导致人家养了别人的孩子26年,这26年的抚养费,属于错误抚养,也应该赔偿。而且这种情况下,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毕竟对家人的精神刺激太大了!但这个案子中,鉴定机构是法院开的,现在估计早就没有了,除非改制的时候有文件规定哪个鉴定机构是从这个法院剥离出来的。要不找不到鉴定机构承担责任!

2、找不到鉴定机构法院就要赔钱。从新闻上看,这个不是法院的判决,而是法院自己开的鉴定机构对外搞业务,把事情办砸了。要知道,以前鉴定机构不是独立的部门,是法院等机关的内设机构。直到2005国家决定把鉴定机构从法院剥离,并严格规定:人民法院和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从此这种情况才销声匿迹了。既然是法院对外搞服务,那么自然你服务搞砸了,赔钱是应该的,所以赔钱不冤。

3、但是我们要了解一个背景:92年,也就是26年前,当时鉴定在国内还处于婴儿阶段,和今天动辄高科技、DNA、、指纹、等等五花八门的科学鉴定完全是两个世界。我顺手打开了91年的一篇论文,猛然看到,那时候法院对于鉴定,完全是扑面而来的崇拜感。论文开头是这么说的:“随着审判工作的日益科学化、规范化,作为一项协商行为的学鉴定,在审判活动中所显示的积极作用日渐得到社会的广泛肯定。”什么叫青涩?这就叫青涩!

4、所以领导总是说:国内用改革开放30年(现在是40年),走完了西方200多年的历史。对这种判断,你们以前总是不信,其实这件事就是一个栗子。

一句话:犯下的错误,一定要改!今天这种错误,绝不能犯!

注:文中论文内容出自晏明、袁锐:二审程序中的学再鉴定,载于法学评论,91年第5期。

二、亲子鉴定作会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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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光现年31岁,与妻子刘美(化名)结婚已有7年,育有三子,不过在今年,肖光越看四岁的儿子就越觉得这孩子,怎么长得不像自己?但由于刘美的脾气不是很好,肖光在没有证据之前不敢当面对峙,因此偷偷去做了亲子鉴定。

而亲子鉴定结果则显示,四岁的儿子还真不是肖光的亲儿子。肖光郁闷了,拿着亲子鉴定书去质问妻子,当时肖光还没有想着离婚的事情,可没成想妻子面对丈夫的质问,反倒显得更激动,并不承认自己在婚内有过不忠之事,声称肖光诬陷她,亲子鉴定书是伪造的,等等。

肖光不太会说话,也没有预料到妻子会这般反应,但亲子鉴定书并非伪造,刘美的心里也可能明白,四岁儿子的亲生父亲不是肖光,不过刘美一副泼辣模样,肖光也是无言以对,更终刘美向肖光提出离婚,带着儿子回了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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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男未娶女未嫁,两人相识,肖光的父母对刘美感到满意,认为儿子也已经到了该成家的年纪,并很赞同肖光迎娶刘美,而刘美一开始也没有看上肖光,但由于刘美的母亲认为肖光会修车,有一门技术,养家糊口是没有问题的,刘美则已有23岁,在当地算的上是大龄未嫁女青年,没必要再挑挑拣拣,于是刘美和肖光便步入了婚姻。

这段婚姻持续七年,但肖光和刘美之间的沟通却并不多。现下肖光发现四岁的儿子不是自己的,可他还有另外两个孩子,事情犹如一团乱麻,肖光暂时不清楚如何处理,到底是离,还是不离?而在肖光的母亲看来,婚姻生活也就是搭伙过日子,只要刘美以后不再犯了,日子并不是过不下去,并且肖光与刘美离了婚,以后再娶也并不容易,所以母亲是不支持肖光与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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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岳母看到肖光,便斥责肖光没有善待刘美,现在是故意要让他们家身败名裂,丝毫没有表现出对肖光的愧疚,刘美同样如此,觉得肖光对她不够体贴,称肖光家暴她,她在婚姻生活中受了很大委屈。至于孩子不是肖光的,刘美表示自己有次心情不好,喝多了酒,就糊涂了那一次。

不过肖光对于刘美“一次”的说法并不能认同,他更终向刘美索赔,要求刘美赔偿其儿子四年来的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20万元。

那肖光的要求合理吗?如果肖光告上法庭,是否能够为自己争取到赔偿?要是肖光与刘美离婚,又会面临怎样的财产分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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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了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育费,受欺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

在20年,重庆合川人民法院便受理了一桩“欺诈性抚养”的案子,男子倪某被蒙在鼓里养育了妻子粟某和他人的儿子16年。

重庆合川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倪某返还倪某抚养费77200元,精神损害赔偿30000元人民币,共计10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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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婚内出轨导致婚姻破裂,根据法典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意味着,肖光和刘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肖光是可以拿到较多的一部分财产。

三、亲子鉴定出具鉴定

原标题:保姆偷走男婴抚养长大27年后首回应:和他生母就当走亲戚

53岁的晓娟头发已花白,她说,92年至今,两份结果截然不同的亲子鉴定埋葬了她27年的大好年华。

92年6月10日,晓娟一岁的幼子被保姆何小平偷走,家人苦寻未果。3年后,经河南省高院鉴定,一被拐儿童“盼盼”与晓娟夫妇“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

20年,保姆何小平突然出现,向媒体称其曾从重庆解放碑一户人家中抱走一名男婴,取名刘金心,如今受一档寻亲节目感召,欲将孩子送回。

晓娟与亲生儿子在一起

经重庆鉴定中心鉴定,晓娟与刘金心“符合双亲遗传关系”,而他抚养了二十多年的盼盼和她并无亲权关系。

日前,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晓娟称,这二十多年,她被撕裂又缝合,然后再被撕开,而且撒了盐。

她一怒之下将河南省高院告上法庭,索赔295万元,其中经济损失5万元,精神损失100万元,“对方只认可精神损失,说给我10万元,没谈妥”。

去年至今,河南省高院曾数次致歉,但晓娟告诉红星新闻,“我不接受他们的道歉,他们的歉意太轻描淡写。不光我,两个孩子还有我的前夫都会起诉他们”。

对于何小平,晓娟称,刘金心不愿追求其责任,“毕竟是她的养母,就这么着吧”。

6月10日,何小平拐走刘金心27周年。电话中,何小平告诉红星新闻,她与刘金心的关系还算融洽,“他挺孝顺,和亲生儿子一样”。前些天,何小平曾让刘金心去相亲,但刘金心称,再缓缓,“他现在也在工作,我在打工。婚事方面做父母的也没办法”。

现在,当刘金心酗酒或者找工作遇到难处时,何小平会给晓娟打电话。何小平向红星新闻称,去年她曾给晓娟道歉,“她要追究我的责任就让追究,不追究也就算了。毕竟我们两个人一个儿子,就当走亲戚吧”。

保姆到家7天偷走男婴

家人花20万苦寻未果

再次回忆起儿子被何小平拐走时的经历,晓娟数度哽咽。

92年6月3日,晓娟的丈夫从一劳务场找回一个保姆。身份证上,保姆名为“罗宣菊”,仅岁。

7天后,也即6月10日这天,保姆拐走男婴。

晓娟告诉红星新闻,她的丈夫出差,母亲在附近上班,“她放心不下,中午时就回家走了一趟”。回到家后,晓娟的母亲发现空无一人,问邻居后,对方称,早上八九点时曾看到保姆抱着孩子外出,“问她是不是去买菜,她‘嗯’了一下就走了”。

晓娟一家住在重庆解放碑附近一四合院内,她家两,“保姆住下,我们在上。母亲看到,保姆房间门开着,衣服被带走。但小孩的东西都没动,她还穿走我一双皮鞋,母亲一看这情形,觉得不对劲,就赶紧通知我”。

此时,晓娟刚吃过午饭,正准备休息,“一接到母亲的电话,我就蒙了。一下子就哭了起来”。

晓娟回到家后,家门口已站满了邻居,都在议论孩子被抱走一事。出差的丈夫也匆匆赶回。

“我们报警,又动员很多人到处去找,一直没能找到,”晓娟回忆,那晚,她和丈夫一夜没睡,“凌晨四五点时才回家,解放碑、朝天门、七星岗……我们都去了,但未能找到孩子”。

事后,晓娟才得知,何小平化名“罗宣菊”拐走孩子后即乘坐长途汽车返回四川南充老家。

他们到处去贴寻人启事,又在报纸上刊登,但始终未果。“后来亲子鉴定,以为孩子找到了,想保留这些材料教育孩子,谁知道现在成了打官司的证据”。

↑媒体当时的报道成了晓娟打官司的证据

晓娟称,苦寻3年,他们花了20余万元,“那时候,我的工资只有100多元。家中的积蓄花没了,两边父母给的钱也花了,我们去了二十多个省,就是没找到孩子”。

原本以为,孩子就此被拐,晓娟夫妇又生了一个儿子。

亲子鉴定“成功”

鉴定费00元

95年,又是一则被拐卖儿童的消息传来。据当时媒体报道,河南安阳多名被拐卖儿童寻亲。

晓娟夫妇专程去了河南,但寻子未果。在安阳门口,一位称,兰考县刚解救出多名被拐儿童。

因要上班,晓娟夫妇先返回重庆。之后联系到兰考县,他们将儿子照片寄去后,兰考警方称,有一个孩子相貌相似,希望晓娟夫妇前往辨认。在开封儿童内,晓娟夫妇还有多名记者见到了男童。

“我感觉就不像。我儿子大耳朵,腿上有痣,那孩子不是。”晓娟称,她与丈夫对此议论了很久,更终决定做亲子鉴定,“一开始准备去北京,但临走时,河南省高院这边说他们也可以”。

95年12月,交了00元鉴定费,留下血样后,晓娟夫妇返回重庆。等了多日,没有结果,晓娟主动致电河南省高院,对方称,完成85%时断电,需要继续做。晓娟称,这00元的鉴定费,相当于她个月的工资。

95年12月那次鉴定00元,相当于晓娟个月工资

20天后,已是96年年初,晓娟收到了河南省高院寄送的鉴定文书。红星新闻注意到,该文书显示,被拐孩子“许盼盼”与晓娟夫妇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

↑96年,经河南省高院鉴定,被拐孩子与晓娟夫妇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

孩子终于被找到。晓娟向红星新闻回忆,她虽依旧对此将信将疑,但对河南省高院的鉴定文书没有丝毫怀疑,“这是一个省高院作出的鉴定啊”。

失而复得,晓娟不敢再请保姆。“我带着孩子去学跆拳道、学画画,学萨克斯和圆,我甚至把二儿子让父母去带,我在被找回的这个孩子身上花费了所有心血,放弃了出国的机会。”

质问错误亲子鉴定

状告河南省高院

20年1月初某日深夜,距离大儿子被拐已26年,但晓娟从一个记者处了解到,她的亲生儿子出现了。

事后,晓娟才得知,20年,拐走她孩子的保姆何小平曾数次自首,自称“受寻亲节目感召”,想将已取名为刘金心的孩子送回晓娟。

看到刘金心的照片后,晓娟内心一惊,“和小儿子太像了。怎么还会有这种事,书上都见不到。”晓娟称,何小平拐走孩子前,育有两子均夭折,“刘金心这个名字是她去世孩子的,生日也是。她听从其他人意见,为了辟邪,就去偷我的孩子”。

在晓娟看来,何小平并非受到感召,“她在甩包袱,她把儿子养废了,再给我。”晓娟告诉红星新闻,如果孩子没有被拐,孩子和她都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她或许也不会离婚。

晓娟的亲生儿子刘金心仍在四川南充工作,节日时会回重庆陪陪亲生母亲,平时电话联系,“养了二十多年的孩子成了养子,亲生儿子又突然出现。真的很意外”。

是否追究何小平的责任,晓娟称,刘金心不愿意,“毕竟是她的养母,就这么着吧”。

她将自己目前的现状归咎于河南省高院的那一纸鉴定。“二十多年,我受伤了,也损失了,都是因为那份的鉴定”。

20年,晓娟将河南省高院告上法庭。

在给重庆渝中人民法院的诉状中,晓娟写道,

“23年前正是基于对被告鉴定的无限信任,原告误以为寻回了丢失的儿子,在历经漫长、艰辛的寻子之后‘失而复得’,抚平了原告的‘失子之痛’。

但23年后又是一纸鉴定,把原告已经愈合的伤口又撕开了一条血淋淋的口子。

由于被告的错鉴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无法弥补,伴随终身的伤害。

如果说经济损失尚可计量,那么在生理和精神面上的损害以及整个家庭被改写的命运将永远无法被修复和逆转!

为了一份人间的公道,为了这23年的含辛茹苦,为了一个母亲的不屈和尊严,原告特向贵院提起协商,望贵院为原告主持正义,还原告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索赔295万元协商未果

不接受道歉

5月27日,在重庆渝中人民法院内,原被告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及庭前调解。河南省高院了两份证据:一是88年国内年鉴第563页,二是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7月出版的学(第3版)第73页。

河南省高院的

对此,晓娟并不认同。她认为,河南省高院应出具96年1月做亲子鉴定时的相关材料,而非教材等。

庭前调解时,晓娟索赔295万元,其中含5万元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失。晓娟称,河南省高院方面认为金额太大,“他们说,可以给我10万元精神损失费”。

晓娟向红星新闻提供的95年12月11日由河南省高院开具的亲子鉴定相关收据显示,当年的亲子鉴定费用为00元。晓娟称,那时,她每月工资仅100元,这笔费用相当于她个月的工资。

20年,河南省高院曾派人与晓娟协商,并且当面致歉。

6月10日,距离晓娟大儿子被拐已27周年。红星新闻多次拨打河南省高院多名相关的电话,但拨通后无人接听。

在20年5月10日的答辩状中,河南省高院再次致歉。其中称,通过原告诉状及查阅有关卷宗资料获知,92年晓娟之子被何小平拐走;95年,河南省兰考县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中解救了一批被拐儿童,其中被取名为“许盼盼”的疑似晓娟之子。兰考县遂委托河南省高院进行亲子鉴定;依据当时的DNA指纹检测技术,河南省高院技术作出“许盼盼”与晓娟具有亲权关系的意见;20年,何小平主动向重庆警方投案,晓娟曾被拐走的儿子出现。

在答辩状中,河南省高院称,“对以上情况,答辩人均予认可”。

河南省高院答辩状解释原因

当年的亲子鉴定因何出错?

河南省高院答辩称,DNA指纹检测技术于上世纪90年代进入我国,由于实验环节复杂、技术要求严格,特别是实验方法难以标准化等原因,该项技术存在局限性,“由于技术条件所限,答辩人96年出具的案涉亲子关系鉴定错误,为此,向晓娟女士深表歉意……答辩人抱有对晓娟女士的深深歉意,秉持更大诚意在协商全过程继续与晓娟女士协商、和解;尊重、接受合法公正的裁决结果,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晓娟告诉红星新闻,“我不接受他们的道歉,他们的歉意太轻描淡写。不光我,两个孩子还有我的前夫都会起诉他们。不告诉我真相,不提供当年的鉴定材料,证明他们有猫腻,或者要真相,或者赔偿必须到位”。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春 发自重庆 图据受访者

编辑 刘静

栏目主编:陶峰

本文作者:红星新闻 王春

文字编辑:李林蔚

题图来源:视觉国内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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